去港城_七零娇娇女[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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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港城

  千千七零娇娇女[穿书]!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我,我想按时干完活,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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