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二三事_七零娇娇女[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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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二三事

  千千七零娇娇女[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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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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