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教授_七零娇娇女[穿书]
笔趣阁 > 七零娇娇女[穿书] > 忽悠教授
字体:      护眼 关灯

忽悠教授

  千千七零娇娇女[穿书]!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为我撩人

  ——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请收藏本站:https://www.bqgw.cc。笔趣阁手机版:https://m.bqgw.cc

『点此报错』『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