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_101_七零娇娇女[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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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_101

  千千七零娇娇女[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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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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